《尚书·康诰》原文与注释

周书 · 第37篇 · 共15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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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节索引

  1. 惟三月哉生魄,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,四方民大和会,侯、甸、男、邦、采、卫、百工、播民,和见士于周。周公咸勤,乃洪大诰治。王若曰:「孟侯,朕其弟,小子封。
  2. 惟乃丕显考文王,克明德慎罚,不敢侮鳏寡,庸庸、祗祗、威威、显民,用肇造我区夏,越我一二邦,以修我西土。惟时怙,冒闻于上帝,帝休。天乃大命文王,殪戎殷,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。
  3. 惟时叙,乃寡兄勖,肆汝小子封,在兹东土。」王曰:「呜呼!封。汝念哉!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,绍闻衣德言,往敷求于殷先哲王,用保乂民。汝丕远惟商耇成人,宅心知训。
  4. 别求闻由古先哲王,用康保民,弘于天,若德裕乃身,不废在王命。」王曰:「呜呼!小子封。恫瘝乃身,敬哉!天畏棐忱,民情大可见。小人难保,往尽乃心,无康好逸豫,乃其乂民。
  5. 我闻曰:『怨不在大,亦不在小;惠不惠,懋不懋。』巳!汝惟小子,乃服惟弘。王应保殷民,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」王曰:「呜呼!封。敬明乃罚。
  6. 人有小罪,非眚,乃惟终自作不典,式尔有厥罪小,乃不可不杀。乃有大罪,非终,乃惟眚灾,适尔既道极厥辜,时乃不可杀。」王曰:「呜呼!封。有叙时,乃大明服,惟民其𠡠,懋和。
  7. 若有疾,惟民其毕弃咎。若保赤子,惟民其康乂。非汝封刑人杀人,无或刑人杀人;非汝封又曰劓刵〈刖〉人,无或劓刵〈刖〉人。」王曰:「外事,汝陈时臬,司师兹殷罚有伦。」
  8. 又曰:「要囚,服念五六日,至于旬时,丕蔽要囚。」王曰:「汝陈时臬事,罚蔽殷彝,用其义刑义杀,勿庸以次汝封。乃汝尽逊,曰时叙,惟曰未有逊事。
  9. 巳!汝惟小子,未其有若汝封之心;朕心朕德惟乃知。凡民自得罪,寇攘奸宄,杀越人于货,暋不畏死,罔弗憝。」王曰:「封。元恶大憝,矧惟不孝不友。
  10. 子弗祗服厥父事,大伤厥考心;于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于弟弗念天显,乃弗克恭厥兄;兄亦不念鞠子哀,大不友于弟。惟吊兹,不于我政人得罪,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,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
  11. 不率大戛,矧惟外庶子训人,惟厥正人越小臣、诸节,乃别播敷,造民大誉,弗念弗庸,瘝厥君,时乃引恶,惟朕憝。巳!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。亦惟君惟长,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、外正,惟威惟虐,大放王命,乃非德用乂。
  12. 汝亦罔不克敬典,乃由。裕民惟文王之敬忌,乃裕民曰:『我惟有及。』则予一人以怿。」王曰:「封!爽惟民,迪吉康。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,用康乂民,作求。
  13. 矧今民罔迪、不适,不迪则罔政在厥邦。」王曰:「封!予惟不可不监,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。今惟民不静,未戾厥心,迪屡未同。爽惟天其罚殛我,我其不怨。
  14. 惟厥罪无在大,亦无在多,矧曰其尚显闻于天。」王曰:「呜呼!封,敬哉!无作怨,勿用非谋非彝蔽时忱。丕则敏德,用康乃心,顾乃德,远乃猷,裕乃以民宁,不汝瑕殄。」
  15. 王曰:「呜呼!肆汝小子封。惟命不于常;汝念哉,无我殄享,明乃服命,高乃听,用康乂民。」王若曰:「往哉,封!勿替敬,典听朕诰,汝乃以殷民世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