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齐国佐不辱命》第4节

成公 · 第21篇 · 第4节

勤而抚之。以役王命。今吾子求合诸侯。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。布政优优。百禄是遒。子实不优。而弃百禄。诸侯何害焉。不然。寡君之命使臣。则有辞矣。曰。子以君师辱于敝邑。不腆敝赋。以犒从者。

注释摘要

这是齐国的宾媚人,也就是国佐,在鞌之战后,面对晋国提出苛刻条件时答对的最后一段,也是极为有力的一段。事在鲁成公二年,晋、齐鞌之战,齐国大败,晋军追击,齐顷公派国佐带着从纪国得来的甗、玉磬和土地去求和,并且交代如果晋人还不答应,就只好听任其所为了。这一段答对,正是国佐在完成“致赂”之后,对晋人“必以萧同叔子为质”“尽东其亩”两项条件的正式回应之收束。 “勤而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