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渔樵问对·第二·薪火相济与体用之辨》第1节
樵者又问曰:“鱼可生食乎?”曰:“烹之可也。”曰:“必吾薪济子之鱼乎?”曰:“然。”曰:“吾知有用乎子矣。”曰:“然则子知子之薪,能济吾之鱼,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。薪之能济鱼久矣,不待子而后知。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,则子之薪虽积丘山,独且奈何哉?”樵者曰:“愿闻其方。”
注释摘要
这一轮问答的核心,在樵夫那句看似得意的宣告里藏着陷阱:“吾知有用乎子矣”——我知道我对你有用了。樵夫的逻辑很清楚:你要吃鱼就得烹,要烹就得用薪,而薪是我砍的,所以我帮了你,我对你有用。这停留在最粗浅的功利交换层面,把“薪能济鱼”当成一件需要“我”来成全的事。 渔者的回应是一记精准的翻转。他说,薪能助鱼烹熟,这事在你出生之前就存在,根本不需要等你来才“知道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