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太甲上》原文与注释

商书 · 第14篇 · 共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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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节索引

  1. 太甲既立,不明,伊尹放诸桐。三年复归于亳,思庸,伊尹作《太甲》三篇。惟嗣王不惠于阿衡,伊尹作书曰:「先王顾𬤊天之明命,以承上下神祇。社稷宗庙,罔不祗肃。
  2. 天监厥德,用集大命,抚绥万方。惟尹躬克左右厥辟,宅师,肆嗣王丕承基绪。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,自周有终。相亦惟终;其后嗣王罔克有终,相亦罔终,嗣王戒哉!
  3. 祗尔厥辟,辟不辟,忝厥祖。」王惟庸罔念闻。伊尹乃言曰:「先王昧爽丕显,坐以待旦。旁求俊彦,启迪后人,无越厥命以自覆。慎乃俭德,惟怀永图。
  4. 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度则释。钦厥止,率乃祖攸行,惟朕以怿,万世有辞。」王未克变。伊尹曰:「兹乃不义,习与性成。予弗狎于弗顺,营于桐宫,密迩先王其训,无俾世迷。王徂桐宫居忧,克终允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