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公孙龙子·第四·通变论》第6节
「而且青骊乎白,而白不胜也。白足之胜矣而不胜,是木贼金也。木贼金者碧,碧则非正举矣。「青、白不相与,而相与不相胜,则两明也。争而明,其色碧也。与其碧,寕黄。黄,其马也,其与类乎!碧,其鸡也,其与暴乎!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。两明者昏不明,非正举也。非正举者,名实无当,骊色章焉,故曰两明也。两明而道䘮,其无有以正焉。」
注释摘要
这一段从颜色混合的角度,把前面“羊合牛非马”“牛合羊非鸡”的讨论推到了更抽象也更政治化的层面。“青骊乎白”的“骊”,字面指纯黑色的马,这里转成动词,意谓青色去附丽、去掺杂于白色,也就是把青白两种颜色混到一起。“白不胜也”是说白没有压倒青、没有把青吸纳消化掉,于是两个颜色并立在那里。“白足之胜矣而不胜”——白色本来有足够的力量去取胜的,它在这种杂合中却没有取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