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庄子·列御寇》第33段

杂篇 · 第18篇 · 第33段

庄子曰:「在上为乌鸢食,在下为蝼蚁食,夺彼与此,何其偏也。」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是庄子临终前对弟子欲厚葬自己一事的回应,也是《列御寇》篇接近尾声处极为精粹的寓言。我们先从字义上疏通。“乌”指乌鸦,“鸢”音yuān,是老鹰一类的猛禽,二者皆嗜食腐肉。“蝼”是蝼蛄,“蚁”即蚂蚁,俱为地下食尸的虫类。“在上”指尸体暴露于地上,“在下”指深埋于土中。“夺彼与此”的“彼”,指乌鸢,“此”指蝼蚁;“夺”是强取,“与”是给予。整句话的意思直白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