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渔樵问对·第二·薪火相济与体用之辨》第3节

渔樵问对 · 第2章 · 第3节

曰:“水有体乎?”曰:“然。”曰:“火能焚水乎?”曰:“火之性,能迎而不能随,故灭。水之体,能随而不能迎,故热。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,相息之谓也。”曰:“火之道生于用,亦有体乎?”曰:“火以用为本,以体为末,故动。水以体为本,以用为末,故静。是火亦有体,水亦有用也。故能相济,又能相息。非独水火则然,天下之事皆然,在乎用之何如尔!”

注释摘要

樵者这一问,是在顺着上一轮的话题往下追。上一轮刚讲清楚薪是体、火是用,火无体待薪而后为体,薪无用待火而后为用,樵者听明白了,但他心里还有个疙瘩:照这么说,所有有体之物都可以被焚,那水有没有体?如果有,火能不能焚水?这个问题问得很犀利,因为日常生活中谁都见过水能灭火,如果按照凡有体皆可焚的逻辑,水就该被火烧干才对,可经验里偏偏是火被水浇灭的时候多。 渔者的回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