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正名》第9节
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。此制名之枢要也。后王之成名,不可不察也。“见侮不辱”,“圣人不爱己”,“杀盗非杀人也”,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。验之所为有名,而观其孰行,则能禁之矣。“山渊平”,“情欲寡”,“刍豢不加甘,大钟不加乐”,此惑于用实,以乱名者也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出自《正名》篇的后半部分,是荀子在阐述了制名的缘由、依据和枢要之后,转入对当时各种邪说谬误的辨析与批驳。本节承上启下,先总结制名枢要中最精微的一环——“稽实定数”,随后以“三惑”为靶子,揭示诡辩之术的根源与破解之法。 “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”,“事”指上文所论如何依据事物的实况来考察并确定其名数。譬如“状同而异所者,虽可合,谓之二实;状变而实无别而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