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议兵》第28节

政论 · 第6篇 · 第28节

是高爵丰禄之所加也,荣孰大焉!将以为害邪?则高爵丰禄以持养之;生民之属,孰不愿也!雕雕焉县贵爵重赏于其前,县明刑大辱于其后,虽欲无化,能乎哉!故民归之如流水,所存者神,所为者化。××××之属为之化而顺,暴悍勇力之属为之化而愿,旁辟曲私之属为之化而公,矜纠收缭之属为之化而调,夫是之谓大化至一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出自《荀子·议兵》的尾声部分,是荀子在全面论述了“仁义之兵”“王者之制”以及礼义教化为本、赏罚为辅的治国用兵之道后,对“赏”与“罚”的具体作用机制所做的总结性铺陈。前文已经点明,对违背教化、不顺上令的“大刑”加于其身,那么荣耀至极的事情,自然就是接受与其德行相匹配的高爵丰禄。此节紧承“然后赏于是起矣”而来,集中论述“赏”对人的引导与教化之功。 先疏通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