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荣辱》第13节

为学 · 第3篇 · 第13节

可以为尧、禹,可以为桀、跖,可以为工匠,可以为农贾,在埶注错习俗之所积耳。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,是无待而然者也,是禹、桀之所同也。为尧、禹则常安荣,为桀、跖则常危辱;为尧、禹则常愉佚,为工匠农贾则常烦劳。然而人力为此而寡为彼,何也?曰:陋也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出自《荣辱》,在全篇的论证里,它紧承上文“材性知能,君子小人一也”的论断,进一步推演:既然人的先天材性并无差别,为何有人成为圣王,有人成为暴君,有人成为工匠农商?荀子用了一个极简、极有力的句式直指关键。 先疏通字义。“桀”即夏桀,是古人心目中暴君的典型;“跖”即盗跖,是大盗的代号。“埶”是“势”的古字,指环境、情势;“注错”意为措置、安放,引申为行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