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礼论》第15节

礼乐 · 第8篇 · 第15节

礼者,谨于吉凶不相厌者也。紸纩听息之时,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矣,然而殡敛之具,未有求也;垂涕恐惧,然而幸生之心未已,持生之事未辍也。卒矣,然后作具之。故虽备家必逾日然后能殡,三日而成服。然后告远者出矣,备物者作矣。故殡久不过七十日,速不损五十日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出自《荀子·礼论》,在整篇中,荀子正细致地铺展丧礼的具体仪节与内在情理,而这一节的核心论点非常集中:礼的制定,是为了谨慎地处理吉事与凶事,使二者不相混杂、不相侵扰。吉是生之欢愉,凶是死之哀戚,人心在生死交界处最容易混乱,礼的作用就是在这时划出清晰的界限与节次。 我们先疏通文字。“吉凶不相厌”的“厌”,在这里是侵犯、混杂的意思,杨倞注说“厌,掩也”,也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