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解蔽》第15节

认识论 · 第10篇 · 第15节

农精于田,而不可以为田师;贾精于市,而不可以为市师;工精于器,而不可以为器师。有人也,不能此三技,而可使治三官。曰:精于道者也。精于物者也。精于物者以物物,精于道者兼物物。故君子壹于道,而以赞稽物。壹于道则正,以赞稽物则察;以正志行察论,则万物官矣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节出自《荀子·解蔽》,在全篇的论证链条中,正处于从“何以知道”转向“知道之后如何治物”的环节。前面已经讲明,心通过“虚壹而静”可以达到大清明的状态,从而体认大道。此处则进一步申说,体认大道之后的君子,与只精于某一具体技艺的人,在境界和作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。荀子在这里用一组非常形象的譬喻,来阐明“精于道”与“精于物”的分野。 先疏通几个关键字词。“田师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