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第9节
《诗》云:「匪上帝不时,殷不用旧。虽无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曾是莫听,大命以倾。」此之谓也。古之所谓仕士者,厚敦者也,合群者也,乐富贵者也,乐分施者也,远罪过者也,务事理者也,羞独富者也。今之所谓仕士者,污漫者也,贼乱者也,恣睢者也,贪利者也,触抵者也,无礼义而唯权埶之嗜者也。
注释摘要
这段引文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荡》篇,荀子在此处引用,是为了给上文“如是而不服者,则可谓𫍚怪狡猾之人矣,虽则子弟之中,刑及之而宜”这一严厉的判断,寻找经典与历史层面的依据。在《非十二子》的论证脉络中,前面已经历数了十二子的学说之非,描绘了圣人(仲尼、子弓)与圣王(舜、禹)的典范,并提出了君子修德、接人待物的一系列准则,最后直接将那种不肯心服、言行怪异狡猾的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