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第8节

论学 · 第4篇 · 第8节

遇君则修臣下之义,遇乡则修长幼之义,遇长则修子弟之义,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,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。无不爱也,无不敬也,无与人争也,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,如是则贤者贵之,不肖者亲之。如是而不服者,则可谓𫍚怪狡猾之人矣,虽则子弟之中,刑及之而宜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节出自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的结尾部分,前面荀子已经一一辨明了它嚻、魏牟、陈仲、史䲡、墨翟、宋銒、慎到、田骈、惠施、邓析、子思、孟轲等十二子的学说之非,然后标举出仲尼、子弓作为圣人之不得势者的典范,舜、禹作为圣人得势者的典范,以及当世仁人应当效法舜禹之制、仲尼子弓之义来平息邪说。接着荀子以“信信,信也;疑疑,亦信也”等一连串精简的判断转入对士君子言行规范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