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水浒传·第二十一回 阎婆大闹郓城县 朱仝义释宋公明》第2节

智取生辰纲 · 第21回 · 第2节

知县却和宋江最好,有心要出脱他,只把唐牛儿再三推问。唐牛儿供道:「小人并不知前后。」知县道:「你这厮如何隔夜去他家寻闹?一定你有干涉!」唐牛儿告道:「小人一时撞去搪碗酒吃……,」知县道:「胡说!打这厮!」左右两边狼虎一般公人把这唐牛儿一索捆翻了。打到三五十,前后语言一般。知县明知他不知情,一心要救宋江,只把他来勘问,且叫取一面架来钉了,禁在牢里。那张文远上厅来禀道:「虽然如此,见有刀子是宋江的压衣刀,必须去拿宋江来对问,便有下落。」知县吃他三回五次来禀,遮掩不住,只得差人去宋江下处捉拿。宋江已自在逃去了。只拿得几家邻人来回话:「凶身宋江在逃,不知去向。」张文远又禀道:「犯人宋江逃去,他父亲宋太公并兄弟宋清现在宋家村居住,可以勾追到官,责限比捕,跟寻宋江到官理问。」知县本不肯行移,只要朦胧做在唐牛儿身上,日后自慢慢地出他;怎当这张文远立主文案,唆使阎婆上厅,只管来告。知县情知阻当不住,只得押纸公文,差三两个做公的去宋家庄勾追宋太公并兄弟宋清。公人领了公文,来到宋家村宋太公庄上。太公出来迎接。至草厅上坐定。公人将出文书,递与太公看了。宋太公道:「上下请坐,容老汉告禀。老汉祖代务农,守此田园过活。不孝之子宋江,自小忤逆,不肯本分生理,要去做吏,百般说他不从;因此,老汉数年前,本县官长处告了他忤逆,出了他籍,不在老汉户内人数。他自在县里住居,老汉自和孩儿宋清在此荒村守些田亩过活。他与老汉水米无交,并无干涉。老汉也怕他做出事来,连累不便;因此,在前官手里告了。执凭文帖在此存照。老汉取来教上下看。」众人都是和宋江好的,明知道这个是预先开的门路,苦死不肯做冤家。众人回说道:「太公既有执凭,把将来我们看,抄去县里回话。」太公随即宰杀些鸡鹅,置酒管待了众人,赍发了十数两银子;取出执凭公文,教他众人抄了。众公人相辞了宋太公,自回县去回知县的话;说道:「宋太公三年前出了宋江的籍,告了执凭文帖,见有抄白在此,难以勾捉。」知县又是要出脱宋江的,便道:「既有执凭公文,他又别无亲族;只可出一千贯赏钱,行移诸处海捕捉拿便了。」

注释摘要

知县和押司是两个不同的身份。知县是朝廷选派的亲民官,一县刑名都归他决断;押司是县衙里承办文书案牍的吏人,宋江、张文远都做这个。知县有意救宋江,先把唐牛儿推出来。唐牛儿是卖糟姜的小贩,夜里去“搪碗酒吃”,搪就是蹭、讨,并不是专意去闹事。知县不问这些,喝令左右打。原文说公人“狼虎一般”,是形容差役下手凶暴。唐牛儿被一条索捆翻,打了三五十下。这里的“架”通“枷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