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经·瓠叶》

小雅 · 共4章

1 幡幡瓠叶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之。

2 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之。

3 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

4 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醻之。

注释摘要

1、“瓠”读作hù,就是今天我们说的葫芦、匏瓜那一类。它的嫩叶在古时是可以采来作菜蔬的,虽然不算什么贵重之物,却自有清新风味。“幡幡”是形容叶片鲜嫩舒展、随风轻摇翻转的样子,带着一种平实而清新的生机。“亨”这里不能照本字去读,它是“烹”字的通假,读作pēng,意思便是用水煮,将刚采下的瓠叶煮熟成肴。“之”指代的就是这瓠叶。这一章中“亨”与“尝”两字,在先秦古音…

2、这一章写到兔肉登场,全诗便从素菜转向了荤馔,礼的意味也更浓了。“有兔斯首”的“斯”是一个语助词,用在名词之前,相当于“其”,所以“兔斯首”就是“兔之首”,指兔头,这里是以部分代整体,说的就是一只兔子。“炮之燔之”,炮字读作páo,古人把带毛的肉用泥裹起来放在火上烧,这就叫做炮;燔字读作fán,是把肉直接放在火上烧。两个动作并列,写的是用不同的火候方法来烹制…

3、这一段写的是主宾献酬之礼的进一步深化,画面与礼义都极有情致。“有兔斯首”中的“斯”,是语助词,无实义;而“首”字,有的注家认为是“白头”之意,指兔子的特征,但更普遍的看法是,“斯首”即“白头”,乃兔的一种。不过,在诗的语境里,我们不必拘泥于兔的毛色,它强调的是猎获物虽只是一只兔头,并非什么珍馐大胾,却足以见其诚心。 “燔之炙之”,这是两种极其讲究的烹饪方法…

4、斯,在这里并非指示代词,而是语助词,无实义。前人有将“斯首”解为“白头”者,本于郑玄“斯,白也”之说,以为兔首色白,然终觉牵强。现代学者多取《诗经》中“螽斯”“斯干”之例,将“斯”视为衬字,使音节从容,文气柔缓,此解最为通达。“首”即头,“有兔斯首”即“有兔一头”,以部分代整体,极言其微薄。炮,音páo,是以泥裹带毛的兔肉置于火中煨熟,此法能保持肉质的鲜嫩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