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第27段
卜先以造灼钻,钻中已,又灼龟首,各三;又复灼所钻中曰正身,灼首曰正足,各三。即以造三周龟,祝曰:“假之玉灵夫子。夫子玉灵,荆灼而心,令而先知。而上行於天,下行於渊,诸灵数{刺},莫如汝信。今日良日,行一良贞。某欲卜某,即得而喜,不得而悔。即得,发乡我身长大,首足收人皆上偶。不得,发乡我身挫折,中外不相应,首足灭去。”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记述的是汉代太卜官署灼龟占卜的详细仪轨与祝辞,是了解古代龟卜具体操作的重要一手史料。我们逐句来通其义理。 “卜先以造灼钻,钻中已,又灼龟首,各三;又复灼所钻中曰正身,灼首曰正足,各三。” 这几句讲的是灼龟前的预备工序与灼烧的先后次序。“造”与“灶”通,此处指准备灼龟用的火灶与燃烧的荆木。“灼钻”是用以钻凿或灼烧的工具。“钻中已”,指先在龟甲中部的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