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第11段

列传 · 第128卷 · 第11段

宋元王时得龟,亦杀而用之。谨连其事於左方,令好事者观择其中焉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是褚少孙补叙中的关键过渡句,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。上文褚先生议论“人民与君王者异道”,举出南方老人支床、江上人杀龟等事例,归结到“古明王圣主皆杀而用之”这一论点。此处便以宋元王得龟的具体事例为证,所谓“亦杀而用之”的“亦”字,正是与前文古明王圣主的做法遥相呼应,一脉相承。 关于“宋元王”,此处需略作说明。据《史记·宋微子世家》及《左传》所载,春秋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