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第9段
传曰:“取前足骨穿佩之,取龟置室西北隅悬之,以入深山大林中,不惑。”臣为郎时,见万毕石朱方,传曰:“有神龟在江南嘉林中。嘉林者,兽无虎狼,鸟无鸱枭,草无毒螫,野火不及,斧斤不至,是为嘉林。龟在其中,常巢於芳莲之上。左胁书文曰:‘甲子重光,得我者匹夫为人君,有土正,诸侯得我为帝王。’求之於白蛇蟠于林中者,斋戒以待,讠疑然,状如有人来告之,因以醮酒佗发,求之三宿而得。”由是观之,岂不伟哉!故龟可不敬与?
注释摘要
此处为褚少孙补《龟策列传》之文,所引“传曰”云云,乃汉代流传的关于龟的方术化、神异化之说,并非太史公原文。以下逐句疏通文义。 “传曰:取前足臑骨穿佩之,取龟置室西北隅悬之,以入深山大林中,不惑。”“前足臑骨”,指龟之前肢肱骨。臑,音nào,指臂骨。此句谓取龟前足的肱骨,穿孔而佩戴在身上,又将完整的龟悬挂在屋室的西北角,如此,人进入深山大林之中,便不会迷失方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