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第29段

列传 · 第118卷 · 第29段

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朋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狩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行与沛郡杂治王。王闻,即自刭杀。孝先自告反,除其罪;坐与王御婢奸,弃市。王后徐来亦坐蛊杀前王后乘舒,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,皆弃市。诸与衡山王谋反者皆族。国除为衡山郡。

注释摘要

元朔六年是汉武帝的年号,当公元前一百二十三年。此时衡山王刘赐与淮南王刘安各怀反心,而家族内部的倾轧也在此时激化。衡山王上书朝廷,请求废黜太子刘爽,改立次子刘孝为太子。这一举动直接引发了衡山国内部一连串的告发与败亡。 “所善白嬴”,指与刘爽交好的门客,姓白名嬴。“作輣车镞矢”,“輣”字从车朋声,指古代一种用于攻战的楼车,在此处泛指兵车;“镞矢”即箭头,泛指箭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