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第8段

列传 · 第118卷 · 第8段

“臣仓等昧死言:长有大死罪,陛下不忍致法,幸赦,废勿王。臣请处蜀郡严道邛邮,遣其子母从居,县为筑盖家室,皆廪食给薪菜盐豉炊食器席蓐。臣等昧死请,请布告天下。”

注释摘要

这是群臣在议定淮南王刘长死罪之后,因文帝不忍加诛,退而求其次所拟的处置方案。 “昧死言”是秦汉臣工上书时的套语,表示冒死陈言,以见其事之重大与言辞之切。“大死罪”即重大死罪,指前文所劾刘长种种僭越、谋逆之行事,按律当处死刑。“不忍致法”云云,是群臣揣摩文帝之意,顺承其“不忍”之心,故提议赦免其死罪,仅废其王爵。“废勿王”,即削去其淮南王的封号与国土,从此不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