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第49段

列传 · 第110卷 · 第49段

乌维单于立十岁而死,子乌师庐立为单于。年少,号为儿单于。是岁元封六年也。自此之後,单于益西北,左方兵直云中,右方直酒泉、敦煌郡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记载了匈奴乌维单于的去世与其子乌师庐的继位,文字简洁,但内含重要的地理与战略信息。 “乌维单于立十岁而死”,乌维是伊稚斜单于之子,于汉武帝元鼎三年(公元前114年)即位,在位整十年,卒于元封六年(公元前105年)。“子乌师庐立为单于”,其子名为乌师庐,继位为新单于。“年少,号为儿单于”,因其年纪幼小,便被称号为“儿单于”。这里需注意,“儿单于”并非正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