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刘敬叔孙通列传》第11段

列传 · 第99卷 · 第11段

汉五年,已并天下,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於定陶,叔孙通就其仪号。高帝悉去秦苛仪法,为简易。群臣饮酒争功,醉或妄呼,拔剑击柱,高帝患之。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,说上曰:“夫儒者难与进取,可与守成。臣愿徵鲁诸生,与臣弟子共起朝仪。”高帝曰:“得无难乎?”叔孙通曰:“五帝异乐,三王不同礼。礼者,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。故夏、殷、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,谓不相复也。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。”上曰:“可试为之,令易知,度吾所能行为之。”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文字,记述的是汉朝开国之初,叔孙通为刘邦制定朝仪的前因。 先说文义疏通。汉五年,即公元前二百零二年,当时项羽已灭,诸侯将相在定陶共同尊请汉王刘邦即皇帝位,叔孙通便负责拟定即位的仪式与皇帝的名号。就,是成就、拟定的意思;仪号,指即位典礼的仪节规程及皇帝的尊号。“悉去秦苛仪法”之“悉”,是全部、尽数之意。高帝将秦朝那些繁苛的礼仪法规一概去除,只求简易。“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