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第5段

列传 · 第68卷 · 第5段

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所记,是商鞅变法前夕一次极具戏剧性的政治宣示。 先疏通文义。“令既具”,指变法的各项法令已经制定完备。“未布”,尚未正式公布于众。“恐民之不信”,商鞅深知变法之难,首在取信于民。“已乃”,即随后、不久之意。“三丈之木”,约合今制六米有余,非寻常之材。“国都市南门”,“国”在此指秦都雍城(其时尚未迁都咸阳),“市”是市场,乃四方商旅百姓聚集之地,于此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