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第4段

列传 · 第68卷 · 第4段

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﹃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是商鞅变法中最具棱角的核心条令,可以说是整个变法事业的骨架。我先疏通文义。 “令民为什伍”,是商鞅对秦国基层社会进行彻底军事化改造的起点。所谓“什伍”,是重新编定户籍,五家为一“伍”,十家为一“什”,让百姓相互监督、相互担保。这里的关键词是“牧司”。牧,有管束之意;司,则是伺察之意。这句话是法令的总纲:让百姓在什伍编制中相互监视、相互告发,一家有罪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