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第23段

列传 · 第63卷 · 第23段

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出自韩非所作的说难篇,太史公全文引录,用以展示韩非对于游说之难洞若观火的观察,也为他后来身死于秦却无法自脱的悲剧埋下了伏笔,笔法沉痛而深婉。我们先疏通文义。 弥子瑕,是春秋时期卫灵公的嬖大夫。见爱於卫君,即受到卫君的宠幸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窃,是私自、未经允许的意思。驾君车,即套上国君的专车出行。刖,音月,是古代斩去脚的酷刑。既而,不久之后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