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越王句践世家》第20段
朱公居陶,生少子。少子及壮,而朱公中男杀人,囚於楚。朱公曰:“杀人而死,职也。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於市。”告其少子往视之。乃装黄金千溢,置褐器中,载以一牛车。且遣其少子,朱公长男固请欲行,朱公不听。长男曰:“家有长子曰家督,今弟有罪,大人不遣,乃遗少弟,是吾不肖。”欲自杀。其母为言曰:“今遣少子,未必能生中子也,而先空亡长男,柰何?”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,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。曰:“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,听其所为,慎无与争事。”长男既行,亦自私赍数百金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记述范蠡居陶之后的家事,看似写一桩命案与营救,实则是在极冷峻的笔调下,写透人情与知人之难。我们先疏通文义。 “朱公居陶,生少子。” 陶,即今山东定陶一带,当时为天下之中,交通便利,范蠡在此治产,自号陶朱公。“少子”即幼子。“中男”即次子。次子在楚国杀人被囚,朱公说:“杀人而死,职也。” 职,本分、固然之意,意思是杀人偿命,理当如此。但他又说:“然吾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