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泰誓上》第2节
今商王受,弗敬上天,降灾下民,沈缅冒色,敢行暴虐。罪人以族,官人以世。惟宫室、台榭、陂池、侈服,以残害于尔万姓。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。「皇天震怒,命我文考,肃将天威,大勋未集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是周武王在孟津会盟时,对众诸侯和本国官员发出的誓师之辞,痛陈商王受的罪状,说明天讨必行的缘由。 先疏通难字名物:“受”就是商纣王,史书记其名为受,也称帝辛。“沈缅”的“沈”读chén,通“沉”,表示沉溺;“缅”读miǎn,意为沉迷。“冒色”直解为贪恋美色,“冒”有贪求之意。“罪人以族”是说一人犯罪,诛灭整个亲族,这在古称族刑。“官人以世”的“世”指世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