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泰誓上》第1节

周书 · 第27篇 · 第1节

惟十有三年,春,大会于孟津。王曰:「嗟我友邦冢君,越我御事庶士,明听誓。惟天地,万物父母;惟人,万物之灵。亶聪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节是周武王在孟津大会诸侯时的誓师之辞,属于《尚书》中的“誓”体。所谓“誓”,是古代帝王或诸侯出征前告谕将士、声讨敌方、宣告天命的文献。此刻说话者是周武王姬发,听从者是四方友邦的国君即“冢君”,以及周邦自身的治事官员与众多士人,也就是“御事庶士”。全篇语气是庄重的誓师训令,事情发生的时间是在周文王受命称王的第十三年春天,地点在黄河渡口孟津。 我们先逐一疏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