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盘庚中》第6节

商书 · 第19篇 · 第6节

「古我先后,既劳乃祖乃父,汝共作我畜民。汝有戕则在乃心,我先后绥乃祖乃父;乃祖乃父乃断弃汝,不救乃死。兹予有乱政同位,具乃贝玉。乃祖先父丕乃告我高后曰:『作丕刑于朕孙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训话发生在盘庚迁都于殷的途中,地点是在王庭。盘庚召集那些不愿迁徙的民众,登高而呼,此刻他不是在温和地劝慰,而是在发出严厉的警告,甚至可以说是威胁。说话的对象是那些心怀不满、暗中勾结、贪图财货的贵族或官员,以及受他们影响的民众。盘庚要解决的是统治阶层内部的离心力。 我们先来疏通其中的难字与古语。戕,音枪,是残害、伤害的意思。戕则,指的是残害人的念头、邪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