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盘庚中》第5节

商书 · 第19篇 · 第5节

失于政,陈于兹,高后丕乃崇降罪疾,曰:『曷虐朕民!』汝万民乃不生生,暨予一人猷同心,先后丕降与汝罪疾,曰:『曷不暨朕幼孙有比!』故有爽德,自上其罚汝,汝罔能迪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节是盘庚对民众训话的继续,场合仍在王庭,他登进民众之后,语气愈发严厉,直接搬出祖先神灵的权威来震慑不服从者。整段话的核心逻辑是以神权罚人——不是盘庚自己要罚你们,是你们自己的祖宗去跟先王告状,先王在天上发怒降灾,盘庚只是执行者。 我们逐句疏通。 “失于政,陈于兹”,失是过失、失误;陈是久、长久停留。盘庚说,如果我在政务上有失误,长久滞留在这个旧邑而不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