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金縢》第1节

周书 · 第34篇 · 第1节

==传本==既克商二年,王有疾,弗豫。二公曰:「我其为王穆卜。」周公曰:「未可以戚我先王。」公乃自以为功,为三坛同𫮃。为坛于南方,北面周公立焉;植璧秉珪,乃告太王、王季、文王。

注释摘要

我们先从字词和人物关系上,把这段开场疏通清楚。这里的“既克商二年”,是说在周人克商之后的第二年。这个“克”是战胜、攻灭的意思。王,指周武王姬发。“弗豫”的“豫”字,不是犹豫,而是安逸、舒适,在古医书中常指身体安好。“弗豫”就是身体不安、不舒适,是生病的婉转说法。所以“王有疾,弗豫”是说武王生了病,身体很不舒坦。 接下来出场的“二公”,根据郑玄和后世注家的一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