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·战法第十》第1节

卷三 · 第10篇 · 第1节

凡战法必本于政胜,则其民不争;不争则无以私意,以上为意。故王者之政,使民怯於邑斗,而勇于寇战。民习以力攻难,故轻死;见敌如溃溃而不止,则免。故兵法:「大战胜,逐北无过十里;小战胜,逐北无过五里。」兵起而程敌:政不若者,勿与战;食不若者,勿与久;敌众勿为客,敌尽不如,击之勿疑。故曰兵大律在谨。论敌察众,则胜负可先知也。王者之兵,胜而不骄,败而不怨。胜而不骄者,术明也;败而不怨者,知所失也。若兵敌强弱,将贤则胜,将不如则败。若其政出庙算者,将贤亦胜,将不如亦胜。政久持胜术者,必强至王。若民服而听上,则国富而兵胜,行是,必久王。其过失:无敌,深入偝险绝塞,民倦且饥渴,而复遇疾,此败道也。故将使民若乘良马者,不可不齐也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从「凡战法必本于政胜」起笔,就把仗从战场上挪开了:战争的根基,在政治措施已经占了优势。政胜的民众不生私斗,不争私利,于是「无以私意」,只以「上」的意志为意志。下面立刻提出一对相反的态度——「怯於邑斗」而「勇于寇战」:乡里私斗畏缩,对敌作战勇敢。同一个人被要求在这两种地方有截然不同的胆量,这正是政要塑造出来的兵。 民众习惯以力攻坚,自然把死看得轻;但「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