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·慎法第二十五》第2节
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,而能领其国者,不可以须臾忘于法。破胜党任,节去言谈,任法而治矣。使吏非法无以守,则虽巧不得为奸;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,则虽险不得为轴。夫以法相治,以数相举,誉者不能相益,訾言者不能相损。民见相誉无益,相管附恶;见訾言无损,习相憎不相害也。夫爱人者不阿,憎人者不害,各以其正,治之至也。臣故曰:「法任而国治矣。」
注释摘要
这一段是全节的收束,但收束点不是重复「法有用」,而是写出「法任之后人与人的关系会变成什么样」。开头「不可以须臾忘于法」,把法从执政者的工具抬高为不能中断的持续状态。「须臾」一词抠得很紧:法不是平日搁着、乱时拿起来用的,而是片刻不能离。「破胜党任,节去言谈,任法而治矣」一句,「破胜」可视为「任法」的效果,不是君主临时下一道命令。「党任」指党与之间互相保引:前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