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·徕民第十五》第3节
今王发明惠,诸侯之士来归义者,今使复之三世,无知军事。秦四境之内,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,著于律也,足以食作夫百万。曩者臣言曰:「意民之情,其所欲者,田宅也;晋之无有也信,秦之有余也必,若此而民不西者,秦士戚而民苦也。」今利其田宅,复之三世。此必与其所欲,而不使行其所恶也。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。且直言之谓也;不然,夫实旷虚,出天宝,而百万事本,其所益多也,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?夫秦之所患者,兴兵而伐,则国家贫;安居而农,则敌得休息,此王所不能两成也。故四世战胜,而天下不服。今以故秦事敌,而使新民作本,兵虽百宿于外,境内不失须臾之时,此富强两成之效也。臣之所谓兵者,非谓悉兴尽起也;论境内所能给军卒车骑,令故秦兵,新民给刍食。天下有不服之国,则王以此春违其农,夏食其食,秋取其刈,冬冻其葆。以大武摇其本,以广文安其嗣。王行此十年之内,诸侯将无异民,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!
注释摘要
这一段是《徕民》全篇的收束,也是具体方案第一次落到可执行的法令上。前面已经论证过三晋民众渴求田宅而不得,秦国有田宅而人不来,症结在秦地困苦、秦民劳苦。这里给出的办法不再讲道理,而是两条明文的制度:诸侯士人来归,三代免除赋役,而且不参与军事行动;秦境内所有未垦的坡地、丘陵、低湿地,一律十年不征税,并写进法律。两件事分开看,「复之三世」招人,「不起十年征」垦地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