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·垦令第二》第1节
无宿治,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,而百官之情不相稽。百官之情不相稽,则农有余日。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,则农不敝。农不敝而有余日,则草必垦矣。訾粟而税,则上壹而民平。上壹则信,信则官不敢为邪。民平则慎,慎则难变。上信而官不敢为邪,民慎而难变,则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。下不非上,中不苦官,则壮民疾农不变。壮民疾农不变,则少民学之不休。少民学之不休,则草必垦矣。无以外权任爵与官,则民不贵学问,又不贱农。民不贵学则愚,愚则无外交,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。民不贱农,则国安不殆。国安不殆,勉农而不偷,则草必垦矣。
注释摘要
这一节由三条并行的因果链组成,每条都以一个具体措施为起点,最终都落到「则草必垦矣」这一句上。三个措施互不隶属,却共用同一个推理模型:先改变官员或君主的某种行为,再由行为影响农夫的状态,最后由农夫的状态推出垦荒的结果。论证本身不靠事实,靠的是每相邻两个环节之间的单向必然关系——前一项不成立,后一项就没有着落。 第一条链从「无宿治」出发。宿治指政务堆积过夜,也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