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·错法第九》第1节

卷三 · 第9篇 · 第1节

臣闻古之明君,错法而民无邪,举事而材自练,行赏而兵强,此三者治之本也。夫错法而民无邪者,法明而民利之也。举事而材自练者,功分明;功分明则民尽力,民尽力则材自练。行赏而兵强者,爵禄之谓也;爵禄者,兵之实也。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,道明;道明,则国日强;道幽,则国日削。故爵禄之所道,存亡之机也。夫削国亡主,非无爵禄也,其所道过也。三王五霸,其所道不过爵禄,而功相万者,其所道明也。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,用必出于其劳,赏必加于其功。功赏明,则民竞于功。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,则兵必强矣。

注释摘要

「错」通「措」,是安置、设立的意思,「错法」就是立起一套法度。这一段里,三处字词需要先辨明。「功分明」的「分」读去声,指名分、界线,不是分配;「练」作反复使用而精熟讲,不是锻炼的「炼」;「道」不作道路、道理解,而是动词性的「经由」——君主把爵禄授出去,走的是什么路子,就是「所道」。 段首立起三项治本:错法、举事、行赏。三项各有半句解释,但解释的轻重很不一样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