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林外史·第四十五回 敦友谊代兄受过 讲堪舆回家葬亲》第3节
过了半个月,文书回头来,上写的清白。写著:「要犯余持系五河贡生,身中,面白,微须,年约五十多岁。的于四月初八日在无为州城隍庙寓所会风影会话,私和人命。随于十一日进州衙关说。续于十六日州审录供之后,风影备有酒席送至城隍庙。风影共出赃银四百两,三人均分。余持得赃一百三十三两有零。二十八日在州衙辞行,由南京回五河本籍。赃证确据,何得讳称并无其人?事关宪件,人命重情,烦贵县查照来文事理,星即差押该犯赴州,以凭审结。望速!望速!」知县接了关文,又传余二先生来问。余二先生道:「这更有的分辨了。生员再细细具呈上来,只求太父师做主。」说罢下来,到家做呈子。他妻舅赵麟书说道:「姐夫,这事不是这样说了。分明是大爷做的事,他左一回右一回雪片的文书来,姐夫为甚么自己缠在身上?不如老老实实具个呈子,说大爷现在南京,叫他行文到南京去关,姐夫落得干净无事。我这里『娃子不哭奶不胀』,为甚么把别人家的棺材拉在自己门口哭?」余二先生道:「老舅,我弟兄们的事,我自有主意,你不要替我焦心。」赵麟书道:「不是我也不说。你家大爷平日性情不好,得罪的人多!就如仁昌典方三房里,仁大典方六房里,都是我们五门四关厢里铮铮响的乡绅,县里王公同他们是一个人,你大爷偏要拿话得罪他。就是这两天,方二爷同彭乡绅家五房里做了亲家。五爷是新科进士。我听见说,就是王公做媒,择的日子是出月初三日拜允。他们席间一定讲到这事。彭老五也不要明说出你令兄不好处,只消微露其意,王公就明白了。那时王公作恶起来,反说姐夫你藏匿著哥,就耽不住了!还是依著我的话。」余二先生道:「我且再递一张呈子。若那里催的紧,再说出来也不迟。」赵麟书道:「再不,你去托托彭老五罢。」余二先生笑道:「也且慢些。」赵麟书见说他不信,就回去了。余二先生又具了呈子到县里。县里据他的呈子回文道:
注释摘要
这一段写的是无为州不肯罢休,又发来一份公文,把余持的事说得更加确切。关文是平级州县之间流转的公文,这里无为州要五河县照文提人。公文中说,要犯余持是五河贡生,身材中等,面白,略有胡须,年纪五十多岁;四月初八在无为州城隍庙同一个叫风影的人会面,私和人命;十一日进州衙关说;十六日州里审录之后,风影备酒席送到城隍庙;风影共拿出赃银四百两,三人均分,余持得银一百三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