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墨子·贵义》第13段

语录 · 第13篇 · 第13段

子墨子曰:古之圣王欲传其道于后世,是故书之竹帛,镂之金石,传遗后世子孙,欲后世子孙法之也。今闻先王之遗而不为,是废先王之传也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议论,字面上没有艰深的通假字需要特别说明。“竹帛”是古代书写的主要载体,竹指竹简,帛指丝帛,在纸张普及之前,文字主要书写在这两种材料上。“镂之金石”的“镂”是雕刻的意思,“金”指青铜器,“石”指碑碣,这是更为持久不朽的记录方式。“法”在这里是效法的意思,即取法、遵循。文中“传遗后世子孙”的“遗”字,是留传之意,读如字即可,并非通假。 本段从论证结构上看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