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第4章
彭更问曰:「后车数十乘,从者数百人,以传食于诸侯,不以泰乎?」孟子曰:「非其道,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。如其道,则舜受尧之天下,不以为泰,子以为泰乎?」曰:「否。士无事而食,不可也。」曰:「子不通功易事,以羡补不足,则农有余粟,女有余布。子如通之,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。于此有人焉;入则孝,出则悌,守先王之道,以待后之学者,而不得食于子。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?」曰:「梓匠轮舆,其志将以求食也。君子之为道也,其志亦将以求食与?」曰:「子何以其志为哉?其有功于子,可食而食之矣。且子食志乎?食功乎?」曰:「食志。」曰:「有人于此,毁瓦画墁,其志将以求食也,则子食之乎?」曰:「否。」曰:「然则子非食志也,食功也。」
注释摘要
彭更,是孟子的弟子。这一章,彭更以孟子周游列国时车马随从众多,辗转于诸侯之间接受饮食供养,认为这未免太过分了。这里的“传食”,传读zhuàn,指转食、辗转受食的意思。“泰”是过分、奢侈。孟子回答他,问题的关键不在形式上的多寡,而在是否符合道义。如果不合道义,哪怕是一箪食,一箪是竹制或苇制的圆形盛饭器,这么一点点东西也不该从别人那里接受。如果合乎道义,舜从尧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