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离娄上》第19章
孟子曰:「事孰为大?事亲为大。守孰为大?守身为大。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,吾闻之矣;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,吾未之闻也。孰不为事?事亲,事之本也。孰不为守?守身,守之本也。曾子养曾晳,必有酒肉;将彻,必请所与;问有余,必曰『有』。曾晳死,曾元养曾子,必有酒肉;将彻,不请所与;问有余,曰『亡矣』,将以复进也,此所谓养口体者也。若曾子,则可谓养志也。事亲若曾子者,可也。」
注释摘要
这一章的关键,在于孟子将“事亲”与“守身”并列,把孝道从单纯的奉养提升到一个极为深刻的身心修养高度。 先说几个字词。第一个“事”是侍奉、服事的意思。“孰”是疑问词,相当于“什么”。“守”在这里指持守、保全,不是看守财物,而是守持自身的节操与德性。“不失其身”的“身”,不能简单理解为肉体生命,它兼指一个人的道德人格、品行节操。“失其身”就是丧失了自己的道德操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