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洛阳伽蓝记·卷三·城南》第13节
畅闻涵至,门前起火,手持刀,魏氏把桃枝,谓曰:「汝不须来!吾非汝父,汝非吾子,急手速去,可得无殃。」涵遂舍去,游于京师,常宿寺门下。汝南王赐黄衣一具。涵性畏日,不敢仰视,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属,常走于逵路,遇疲则止,不徐行也。时人犹谓是鬼。洛阳大市北奉终里,里内之人,多卖送死人之具及诸棺椁。涵谓曰:「作柏木棺,勿以桑木为欀。」人问其故,涵曰:「吾在地下见发鬼兵,有一鬼诉称:『是柏棺,应免。』主兵吏曰:『尔虽柏棺,桑木为欀。遂不免。』」京师闻此,柏木踊贵。人疑卖棺者货涵发此言也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接续前文崔涵被发冢复生的奇闻,讲的是他还家被拒、流落京师、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场关于棺木材质的社会风波。杨衒之写得极简净,但每一句后面都隐着北魏洛阳城里的生死观念、市井风气与谣言经济,值得一层一层拆开看。 先从崔涵回到阜财里家门前的场景说起。“门前起火,手持刀,魏氏把桃枝”——这里的“火”指门前燃起的火堆,不是失火。“桃枝”是辟邪之物,古人以为鬼畏桃木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