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颜渊》第13章

下论 · 第12篇 · 第13章

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!”

注释摘要

听是审理、决断的意思,听讼即审理诉讼案件。犹人,犹言与人无异,意思是和别人差不多。必也,表示一种强烈的祈向与笃定的追求。整句话的意思是:审理诉讼案件,我的能力和别人差不多;如果一定要说我的志向所在,那就是务必使诉讼根本不再发生吧。 孔子曾担任鲁国的大司寇,掌管司法,审案本是他的本职工作,而且他做得极其出色。朱熹在《论语集注》中点明,圣人不以听讼为能,而以无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