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宪问》第29章

下论 · 第14篇 · 第29章

子贡方人。子曰:“赐也贤乎哉?夫我则不暇。”

注释摘要

这一章字句简明,却最能见出孔子教育弟子的切己之风。先看“方人”的“方”字,历来主要有两解。郑玄注《论语》说:“方,比方也。”朱熹《集注》也从其说,释为“比方人物而较其长短”。所谓“方人”,就是比较人物的优劣,品评他人的长短。另有一说认为“方”通“谤”,指非议毁谤。但从孔子的语气来看,只是温和地点拨,并未视之为大恶,所以解作“品评”更为妥帖。“赐也贤乎哉”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