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卫灵公》第34章
子曰:“君子不可小知,而可大受也;小人不可大受,而可小知也。”
注释摘要
这一章论君子与小人材器之辨,关键在"小知"与"大受"两个概念的对照。"小知"的"知",古读去声,义为知遇、识别,引申为以小事考验人、在小处了解人。"大受"的"受",意为承受、担当,指受以重任。全句的意思是:君子不可以用小事去衡量他、考验他,却可以把重大的责任交付给他;小人不能承担大事,却可以在小事上有所取用。 汉代孔安国解此章说"君子之道深远,不可小了知,…
子曰:“君子不可小知,而可大受也;小人不可大受,而可小知也。”
这一章论君子与小人材器之辨,关键在"小知"与"大受"两个概念的对照。"小知"的"知",古读去声,义为知遇、识别,引申为以小事考验人、在小处了解人。"大受"的"受",意为承受、担当,指受以重任。全句的意思是:君子不可以用小事去衡量他、考验他,却可以把重大的责任交付给他;小人不能承担大事,却可以在小事上有所取用。 汉代孔安国解此章说"君子之道深远,不可小了知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