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里仁》第12章

上论 · 第4篇 · 第12章

子曰:“放于利而行,多怨。”

注释摘要

这一章字句简净,却直指儒家义利之辨的核心。要准确理解,关键在“放”字的训诂。历代注家对此字有两解:汉代孔安国注“放,依也”,宋代朱熹《论语集注》采此说,认为“放”读上声,通“仿”,是依据、依照的意思。朱子同时指出,将“放”解作去声,作放纵解,也讲得通。无论依从哪种读音与释义,全句大意是一致的,即凡事只依照利益去行事,或一味放纵自己去追逐私利,必定会招致许多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