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列子·杨朱》第6段
杨朱曰:「古语有之:『生相怜,死相捐。』此语至矣。相怜之道,非唯情也;勤能使逸,饥能使饱,寒能使温,穷能使达也。相捐之道,非不相哀也;不含珠玉,不服文锦,不陈牺牲,不设明器也。晏平仲问养生于管夷吾。管夷吾曰:『肆之而已,勿壅勿阏。』晏平仲曰:『其目柰何?』夷吾曰:『恣耳之所欲听,恣目之所欲视,恣鼻之所欲向,恣口之所欲言,恣体之所欲安,恣意之所欲行。夫耳之所欲闻者音声,而不得听,谓之阏聪;目之所欲见者美色,而不得视,谓之阏明;鼻之所欲向者椒兰,而不得嗅,谓之阏颤;口之所欲道者是非,而不得言,谓之阏智;体之所欲安者美厚,而不得从,谓之阏适;意之所欲为者放逸,而不得行,谓之阏性。凡此诸阏,废虐之主。去废虐之主,熙熙然以俟死,一日、一月、一年、十年,吾所谓养。拘此废虐之主,录而不舍,戚戚然以至久生,百年、千年、万年,非吾所谓养。』管夷吾曰:『吾既告子养生矣,送死柰何?』晏平仲曰:『送死略矣,将何以告焉?』管夷吾曰:『吾固欲闻之。』平仲曰:『既死,岂在我哉?焚之亦可,沈之亦可,瘗之亦可,露之亦可,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,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,唯所遇焉。』管夷吾顾谓鲍叔黄子曰:『生死之道,吾二人进之矣。』」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出自《杨朱》篇,是杨朱借古语与寓言进一步阐发其“且趣当生”的生死观,可分为上下两层:上层是杨朱对“生相怜,死相捐”的直接阐释,下层则是借管仲与晏婴的对话,将养生与送死的态度具体化、极端化。我们先疏通字义。 “生相怜,死相捐”,怜是爱惜、成全,捐是舍弃、放下。“相捐之道”的“哀”是哀伤,“明器”(又作“冥器”)指专为死者制作的随葬物品。“勿壅勿阏”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