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列子·力命》第5段

命定自然 · 第6篇 · 第5段

可以生而生,天福也;可以死而死,天福也。可以生而不生,天罚也;可以死而不死,天罚也。可以生,可以死,得生得死,有矣;不可以生,不可以死,或死或生,有矣。然而生生死死,非物非我,皆命也,智之所无柰何。故曰:窈然无际,天道自会;漠然无分,天道自运。天地不能犯,圣智不能干,鬼魅不能欺。自然者默之成之,平之宁之,将之迎之。

注释摘要

这是《力命篇》在结束了几则历史故事与人伦寓言之后,转入的一节纯理语。前面的管鲍之交、邓析之死、北宫子与西门子之事,已经反复在人事领域里演示了同一个意思:成败、穷达、毁誉,都不是人力所能完全执掌的。这里作者将眼界从人事扩大到天道,专就人的生与死发论,把生死的来去也全然放进命的笼罩之下。 首先疏通字义与句读。这段文字极工整,四字一顿,句句对应。“可以生而生”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