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·卷九》第51节

聊斋志异 · 第9卷 · 第51节

金陵乙 金陵卖酒人某乙,每酿成,投水而置毒焉;即善饮者,不过数盏,便醉如泥。以此得「中山」之名,富致巨金。早起,见一狐醉卧槽边,缚其四肢。方将觅刃,狐已醒,哀曰:「勿见害,诸如所求。」遂释之,辗转已化为人。时巷中孙氏,其长妇患狐为祟,因问之,答云:「是即我也。」乙窥妇娣尤美,求狐携往。狐难之。乙固求之。狐邀乙去,入一洞中,取褐衣授之,曰:「此先兄所遗,著之当可去。」既服而归,家人皆不之见;袭常衣而出,始见之。大喜,与狐同诣孙氏家。见墙上贴巨符,画蜿蜒如龙。狐惧曰:「和尚大恶,我不往矣!」遂去。乙逡巡近之,则真龙盘壁上,昂首欲飞。大惧亦出。盖孙觅一异域僧,为之厌胜,授符先归,僧犹未至也。次日,僧来,设坛作法。邻人共观之,乙亦杂处其中。忽变色急奔,状如被捉;至门外,踣地化为狐,四体犹著人衣。将杀之。妻子叩请。僧命牵去,日给饮食,数月寻毙。

注释摘要

金陵某乙这段,笔法极冷,叙事几乎没有半句多余的话。 开场便是一桩商业欺诈的底细:酒里掺水并置毒,“即善饮者,不过数盏,便醉如泥”。这里“中山”一词是典故,相传中山国出产能醉千日的烈酒,蒲松龄用它来做反讽——某乙的“中山”之名全靠不正当的手段挣来。这一笔交代得极简洁,不评不议,但已经把此人品性写透了:贪婪、胆大,且毫无愧疚之心。 接下来是全篇最冷的一处转折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