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·卷九》第26节

聊斋志异 · 第9卷 · 第26节

牧竖 两牧竖入山至狼穴,穴有小狼二,谋分捉之。各登一树,相去数十步。少顷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仓皇。竖于树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;大狼闻声仰视,怒奔树下,号且爬抓。其一竖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;狼辍声四顾,始望见之,乃舍此趋彼,跑号如前状。前树又鸣,又转奔之。口无停声,足无停趾,数十往复,奔渐迟,声渐弱;既而奄奄僵卧,久之不动。竖下视之,气已绝矣。今有豪强子,怒目按剑,若将搏噬;为所怒者,乃阖扇去。豪力尽声嘶,更无敌者,岂不畅然自雄?不知此禽兽之威,人故弄之以为戏耳。

注释摘要

“牧竖”就是牧童。这篇用字极省,几乎全是动词撑起来的。两牧竖“谋分捉之”,一个“谋”字点出这不是偶遇,而是有计划的行动。各登一树、相去数十步,位置先摆好,这是整个计策的空间前提。大狼“入穴失子,意甚仓皇”,蒲松龄用“意甚仓皇”四字写狼的心理,不铺排,不拟人过度,却让读者立刻感到母狼的慌乱。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往复。“扭小狼蹄耳故令嗥”——“故”字要紧,是故意…